1、瑞昌市,江西省辖县级市,由九江市代管,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,北襟长江“黄金水道”,瑞昌市东连柴桑区,南临德安县、武宁县,西毗湖北省阳新县,北与湖北省武穴市隔江相望。全市面积1423平方千米。截至2018年末,瑞昌市辖2个街道、8个镇、8个乡、3个场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瑞昌常住人口为403655人。
2、瑞昌,寓意瑞祥昌盛,于唐建中四年(783年)始设赤乌场,五代南唐升元三年(939年)升场为县,定名瑞昌,198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,瑞昌撤县设市。瑞昌濒临长江南岸,拥有岸线资源19.5千米,长江主航道深泓线紧靠南岸,全部为双向一级航道,常年适应3000吨级以上船舶作业,最大靠泊能力为万吨级海轮,属天然的深水良港。